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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0〕4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贯彻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贯彻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精神,充分发挥体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体育强省建设,助力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体育强国建设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坚持开放融合守正创新,聚焦增强人民体质、健全促进全民健身制度性举措,持续提升体育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体育强国建设、让体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作出江苏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广泛参与、市场充满活力的开放融合的体育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体育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果,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充分,综合实力持续位居全国前列,体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到2035年,建成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体育强省,为建设体育强国、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江苏示范。公共体育服务优质高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8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50%,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超过95%;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奥运会参赛项目和人数规模持续增加,以振兴“三大球”项目和发展冬季项目为重点的项目布局更加优化,为国争光贡献度稳步提高;青少年体育蓬勃发展,学生身心健康状况明显改善,95%以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每人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体育产业和体育消费总规模全国领先,体育产业效益显著提升,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体育文化与精神传承发扬,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作用更加突出。

到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省。人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体育综合实力和影响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体育成为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显著标志。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公共体育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以及区域、人群均衡发展。充分发挥体育科研机构和高校体育人才科研优势,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研究。

普及亲民便民的体育设施。将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区域发展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城乡边角地、老旧街区、闲置厂房等新建改建健身设施,实现城乡“10分钟体育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开展丰富多彩的赛事活动。持续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打造健康江苏健步走、全民健身大联动等品牌活动,支持各地依托地域人文特色和自然资源禀赋打造精品赛事。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工间健身制度和群众运动等级评定制度,完善业余体育竞赛体系。推广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挖掘传统特色运动项目,扶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发展。

提供科学有效的健身指导。加强体医融合,促进健康江苏建设。运用各级各类宣传媒体,普及运动健身科学知识。开展公益健身讲座培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广泛开展送科学健身下基层服务。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健康评价公益服务活动,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广运动处方师培训。

大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深化体教融合,开齐开足学校体育与健康课和大课间体育活动,推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完善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面向在校学生开放各类青少年体育集训活动。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进学校,构建市场化运行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培训。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程度和利用效率。

(二)提升竞技综合实力,提高为国争光贡献度。

构建科学的训练体系。加强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建设,实施高层次体育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建设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大数据管理系统。依托省内现有国家综合体育训练基地和单项体育训练基地,重点打造若干高质量“训、科、医、教、服”一体化训练基地。加强反兴奋剂工作,建立健全全周期、常态化、制度化的反兴奋剂教育预防体系。

做好奥运会、全运会备战参赛工作。持续推进国家队联办共建工作,完善优秀运动员及教练员激励奖励政策,确保夏季奥运会对国家贡献度位居全国前列、冬季奥运会对国家贡献度稳步提升。结合全运会改革和江苏实际,优化运动项目布局,强化基础体能训练,加强后备力量培养,确保全运会参赛成绩稳居全国第一方阵、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持续加大冰雪项目跨界跨项跨季选材力度,确保冬运会自主培养运动员参赛人数和参赛成绩不断提高。

抓好体育菁英后备人才培养。指导各级各类体校提高办学质量,推动体育职业学院建设。加强教练员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基层教练员执教水平。推动县级业余训练体制机制创新。实施青少年体育拔尖人才建设工程,加强体育特色学校建设,支持学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鼓励中小学校设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立青少年俱乐部准入和建设标准,组织开展俱乐部联赛。

振兴发展“三大球”运动。制定实施江苏篮球、足球、排球“三大球”发展行动计划。构建体育系统、职业俱乐部、校园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三大球”训练、竞赛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三大球”训练备战的科学化水平。开发培育“三大球”竞赛市场,提高“三大球”发展市场化、社会化水平。

推动职业体育发展。加强职业体育发展规划引导,研究制定税收、安保等扶持和激励政策。以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社会关注度高、深受群众喜爱的项目为重点,培育一批竞技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社会声誉佳的职业体育俱乐部。进一步完善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职业体育俱乐部市场化、社会化运营水平。

(三)加快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构建现代体育产业体系。推动健身休闲、场馆服务等体育服务业提质增效,打造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和项目。重点布局水上、山地户外、冰雪、航空、马拉松、自行车、击剑、马术和电子竞技等引领性强的时尚运动项目产业。引领体育用品制造业转型升级,鼓励体育制造企业发展现代物流、科技研发、贸易营销、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广公益公信品牌,建设负责任、可信赖、持续健康发展的体育公益彩票。支持省扶贫开发重点片区结合当地实际发展特色体育产业。

激发体育市场活力。增强体育市场主体能级,培育一批领军体育企业、独角兽体育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体育企业。实施体育名牌战略,鼓励体育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健全土地、技术、数据等体育要素市场,扩大体育服务贸易规模。鼓励体育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加强体育产品服务质量监管。发挥体育创新创业联盟、体育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孵化转化。

促进体育消费升级。顺应商业变革趋势,培育体育领域定制、体验、智能、时尚和场景等消费新热点和数字体育、在线健身等消费新业态。拓展运动康复、体育观赛、运动休闲、户外探险等领域高端消费载体。激发县域体育消费潜力,活跃农村体育消费市场,拓展夜间特色体育消费。推动体育消费支付产品创新,鼓励体育金融消费品开发。健全体育消费统计调查与监测制度,探索建立体育消费品分类评价体系。

强化平台载体建设。引导推动体育产业基地、体育服务综合体、体育产业园区等各类载体升级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建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和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拓展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规模效益显著、支撑作用强的高质量创新载体。构建传统线下与新兴线上产业集群协同发展的产业空间,打造协同创新、智库服务、资源交易、产业孵化、检测认证、大数据服务和人才培养等多层次专业化服务平台。

培育品牌赛事活动。推进竞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体育赛事活动体系。以职业体育和高商业价值的品牌赛事为重点,建立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特许商品开发、终端消费的一体化运作体系。主动融入“一带一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举办“一带一路”“沿大运河”“环太湖”等系列品牌赛事活动。引进国际专业赛事团队,联合打造国际顶级体育赛事。强化体育赛事统计分析,制定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建立健全赛事标准体系。

(四)繁荣体育文化,助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倡导健康运动生活方式,创作一批弘扬奥林匹克和中华体育精神的体育题材作品。注重挖掘和弘扬优秀运动队祖国至上、顽强拼搏的体育精神和改革创新、奋发图强的时代精神,更好发挥体育文化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中的积极作用。

挖掘传承传统体育文化。做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整理研究和传承,加大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建设省级体育文化展示平台,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建设体育博物馆。组织开展体育藏品送展、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做好体育文史资料留存、地方体育史志编纂和典籍出版工作。支持各地举办传统体育项目节日和运动会。

推动运动项目文化建设。提炼运动项目特色、组织文化和团队精神,形成具有不同运动项目特点的精神气质和文化符号。讲好以优秀运动员为核心的项目文化故事,打造和培育具有优秀个人品质和良好运动成绩的体育明星形象,组织运动队和体育明星开展各类公益活动,传递运动项目社会正能量。

加强体育文化创新交流。持续办好江苏体育文化创意与设计大赛,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试点建设体育文化创意和设计基地、孵化园区。重视体育文化与产业的融合,通过开展体育影视、体育音乐、体育摄影等活动形式,拓宽体育文化创新途径。构建体育全媒体传播格局,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推动体育文化传播。

(五)深化体育改革,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体育管理机制改革。强化各级政府主导责任,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提供多元公共体育服务和产品。进一步发挥举国体制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重要作用,坚持开放办队理念,引入竞争机制,推动更多高校、协会、企业参与省优秀运动队办队,重点推进奥运会、全运会新增项目社会力量办队。

构建开放融合的体育发展新模式。加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互联互通,建立多主体参与、多要素发力、多模式推进的融合发展机制,切实增强体育事业发展新动能。向社会全面开放体育行业资源,促进体育与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行业深度融合,发展体育旅游、体育康复、体育培训、体育传媒等特色业态和服务新模式。促进各行业体育资源全面开放,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参与体育发展,发展混合所有制体育经济,在扩大开放中拓展体育发展新空间。

提升体育社会组织行业治理水平。按照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做大做实做强各级体育总会。指导各级各类体育社团、俱乐部等体育社会组织实现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和专业化运作,建设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体育治理现代化中的平台载体作用。成立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社团,鼓励基层大力发展社会体育俱乐部,提升社会体育俱乐部人均拥有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体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体育工作方针和决策部署。各地要将体育强省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目标任务分解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体育强省建设目标如期完成。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充分利用部门整合的机构优势和资源优势,做好“体育 ”“ 体育”文章。

(二)强化政策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各项政策落地,实现政策叠加效应。各地要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把体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力度,制定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

(三)营造良好环境。

深入推进体育法治建设,推动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全省体育行业信用体系,落实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和失信惩戒制度,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企业规范经营。抓好体育行风建设,开展赛风赛纪等专项治理。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压实各级责任,加强场馆运营、赛事活动等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加强体育宣传,营造体育强省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体育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附件

 

体育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贯彻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加快推动体育强省建设,近三年重点实施以下八项行动。

一、全民健身行动

1.推进体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新建居住区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完善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服务功能,推动乡镇(街道)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社区)建设体育活动室、多功能运动场。合理利用城市空置场所等,建成1200个有一定规模、服务功能较为完善的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总里程达1.3万公里,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9平方米。每年确保有100个以上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激励措施,引导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支持公安等特殊行业加强训练场所和训练设施建设,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向公安民警等特殊群体的免费开放力度,在体育师资方面,体育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实现优势互补。(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各设区市)

2.提升体育服务供给能力。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普及科学健身知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1%以上。组织第六次全省国民体质监测,开展第三次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超过93.3%。打造全省性业余运动项目联赛,普及业余运动等级制度,举办全民健身系列品牌赛事活动。推广珍珠球、民族健身操、毯球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鼓励体育社会组织活动培训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加大专业性体育服务供给力度,发挥行业优势,推进行业体育健身运动,在公安等重点行业广泛开展符合行业特点、职业要求的体育锻炼和实战练兵活动,促进人员身体素养和运动技能的提升。(省体育局、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体育总会)

3.推进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鼓励苏南地区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全省探索经验、提供示范。加大对苏北、苏中地区的扶持力度,支持省扶贫开发重点片区、革命老区体育设施建设和苏北农房改善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公共体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阵地作用。实施《江苏省在职人群健身指导纲要》《江苏省老年人科学健身纲要》,加强妇女、老年人、职业人群、残疾人等人群体质健康干预。(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办、省总工会)

4.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全面推进优质体育资源进校园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校体育课后服务覆盖率,基本实现每人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在幼儿园推动幼儿体适能和快乐体操活动。通过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分析对学生体质健康提高实施“精准干预”,青少年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到93%。组织冬夏令营等选拔性竞赛活动,鼓励各地将体育基地、户外营地等纳入青少年研学基地。推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总数达到700家,其中省级示范俱乐部100家。(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各设区市)

二、竞技体育为国争光行动

5.统筹抓好东京奥运会、北京冬奥会、全运会备战参赛。全力做好东京奥运会、北京冬奥会争入选和服务保障工作,抓好橄榄球、田径、滑板、单板滑雪、速度滑冰等项目联办国家队建设,确保东京奥运会对国家贡献位居全国前列,力争北京冬奥会参赛项目、参赛人数、运动成绩全面超上届。根据全运会改革政策和项目设置,调整参赛队伍,加强科学训练,确保第十四届全运会参赛成绩位于全国第一方阵。全力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冬运会备战参赛工作,力争参赛项目、参赛人数、参赛成绩全面创历史新高。(省体育局、省财政厅)

6.深入推进训练、科研、医疗、教育、服务一体化。完善训练基地的训练、科研、医疗、教育、生活设施,提升训练基地建设水平和使用效益。推进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建设,建立训科医教服一体化工作模式。强化基础体能训练,实现优秀运动队体能类项目体能教练全覆盖。培训专业运动康复师,为重点项目和重点人员提供针对性保障。做好国家体育训练基地申报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训练基地成为国家综合体育训练基地和单项体育训练基地。(省体育局,相关设区市)

7.强化科技助力训练备战。加大先进设施设备在训练中的应用,重点提升省体科所和省体育局训练中心体能训练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建设各运动项目训练数据库,加大各类训练数据获取和应用力度。规范运动员身体机能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与测评工作,做好训练调整、机能调控、膳食营养、伤病预警等工作。加大与高水平医疗机构合作,实现信息技术、医疗数据、诊断治疗、康复训练的一体推进,打造运动队专业医疗保障平台。加强对竞赛规则变化、前沿技战术应用、主要对手实力等情报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增强情报信息的实效性。(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

8.提升冰雪运动水平。做好单板滑雪、单板滑雪u型场地、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速度滑冰等4支冰雪项目国家集训队共建工作,提升训练保障水平。推动跨界跨项跨季选材,补齐冰雪项目人才短板,培养30名以上专业运动员。普及群众冰雪活动,推广“冰雪进校园”。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兴建一批冰雪旅游基地和冰雪运动中心,支持国家冰雪极限运动训练基地(南京市溧水区)建设,全省真冰及冰雪运动场地达50块(个)以上。(省体育局,相关设区市,南京市溧水区)

9.加强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方式,将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日常训练和备战参赛全过程。坚持“支部建在运动队”的优良传统,着力提升运动队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组织编写我省世界冠军成长故事系列丛书,在运动队中开展“使命在肩、奋斗有我”主题教育活动,引导运动队传承和发扬热爱祖国、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勇攀高峰的优良传统。(省体育局,相关设区市)

三、“三大球”振兴发展行动

10.发展青少年“三大球”运动。加强“三大球”项目特色学校建设,规划“三大球”青训基地(中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三大球”培训机构。深化教学训练改革,把“三大球”列入体育课内容,建立校园“三大球”后备人才梯队工程。在“省长杯”足球联赛基础上,延伸培育我省青少年篮、排球品牌赛事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三大球”联赛。加强国际交流,拓展海门“珂缔缘”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扬州“一带一路”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和全国“贝贝杯”足球赛规模。(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相关设区市)

11.提升“三大球”竞技水平。完善“三大球”人才发现与选拔机制,对拔尖青少年运动员建立数据库并长期跟踪,动态调整省优秀运动队集训、试训和入队运动员名单。积极选送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到国家队训练、执教,提高竞技实力和执教水平。鼓励地方、高校、俱乐部和社会力量联办共建“三大球”专业队,支持参与组建“三大球”职业俱乐部,积极探索专业训练和职业体育融合发展方式。出台江苏省足球运动协会社会化改革推进方案,加快推进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全省足球场地保有量达7500片。(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后备人才菁英培养行动

12.完善省级青少年竞赛体系。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指导开展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统一竞赛标准,规范竞赛组织,建立参赛运动员注册库,严格运动员资格审查,合理安排竞赛计划。促进更多的省级青少年体育竞赛进入校园,鼓励更多学校承接全省青少年体育赛事,促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省体育局、省教育厅)

13.加强体育特色学校建设。推动业余体校与普通学校深度融合,确保全省注册业余运动员在普通中小学就读全覆盖。以“三大球”、田径、游泳、体操、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为重点,推进中小学“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各县(市、区)开展5个以上体育特色项目,每个项目按照6:2:1比例创建小学、初中、高中学段衔接的体育特色学校。创建省级体育特色学校(园)1000所,其中100所省级羽毛球特色学校、50所优秀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学校、100所省级幼儿体操特色和100所省级幼儿篮球幼儿园。(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各设区市)

14.推进省体育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各级各类体校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制定《江苏省体育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建设标准》,规范办学要求,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业余注册运动员达4万人。(省体育局、省教育厅)

五、体育产业转型升级行动

15.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健全体育产业扶持政策融合落实机制,鼓励体育企业积极争取体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等相关行业政策。建立体育相关产业政策库,编印《江苏体育企业服务指引》。建立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直报系统,优化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和支持方式。完善体育消费券发行方式,发挥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放大“乘数效应”。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支持体育消费金融产品创新,打造“体育 金融”生态圈。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5600亿元,体育消费总规模超过2800亿元,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比重上升至70%,城乡居民人均体育消费超过3200元。(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16.以“放管服”激发体育市场活力。支持省市体育产业集团做大做强,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体育品牌,鼓励优势企业、优势品牌和优势项目“走出去”。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引导可穿戴运动设备、智能装备、冰雪装备器材、家庭小型健身器材的研发与制造。加强体育产品服务质量监管。持续推进长三角区域体育产业协作。(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产业集团)

17.推进平台载体建设。发挥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建设100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认定60个体育服务综合体,培育4家国家运动休闲特色小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建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立省级体育产业资源交易平台,规范交易行为,维护交易秩序。加强体育产业智库建设,建立集行业监管、科技研发、企业孵育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和全省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调查。支持办好江苏体育产业大会及系列活动。(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体育产业集团,相关设区市)

18.发展竞赛表演业。打造“赛事江苏”体育品牌,培育超过10项国际体育精品赛事,打造10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竞赛表演品牌。办好2021年世界田联室内田径锦标赛、苏迪曼杯羽毛球赛和跆拳道世界锦标赛、2022年世界田联半程马拉松锦标赛等国际重大赛事,继续办好“一带一路”青少年足球、篮球、武术和户外运动等国际赛事交流活动。加快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体育竞赛表演骨干企业和专业体育赛事运营商,构建赛事策划、开发、运营、服务、营销和推广全产业链。(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外办、省体育产业集团,相关设区市)

六、体育融合发展行动

19.推进体教、体医、体旅等行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体教融合,制定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统一规范、相互补充的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健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选拔体系;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将其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推进体医融合,试点推动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省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县级全覆盖;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开设运动康复门诊,开展运动处方师培训工作;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探索重点人群“三减三健”干预工作机制和适宜技术;前移健康关口,将运动健身促进慢病防治、康复医疗纳入体育消费券使用范围;支持办好国际运动康复大会。加快推进体旅融合,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推广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

20.加快群体、竞体、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影响和制约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相互融合的壁垒,优化政策设计,完善制度机制,以群众体育为基础,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拉动体育消费,厚植体育人才根基。以竞技体育为引领,弘扬体育精神,扩大体育人口,壮大体育市场。以体育产业为支撑,助力提升竞技体育水平,扩大体育服务供给,形成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共商共享、互通互惠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江苏体育治理效能。(省体育局)

21.推动赛事活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以“互联网 赛事活动”为载体,举办网络赛事及线上推广活动。以示范、培训、宣传为抓手,开设线上公益课程,推广居家科学健身服务。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驱动,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积极引导各级各类运动协会、机构和平台,探索建立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常态运行模式,努力构建“教、测、练、赛”线上线下相贯通的全覆盖体系。(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

七、体育社会组织创优行动

22.加快体育社会组织分类改革。加快推动体育社团分类改革进程,指导其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有序推进政府职能转移,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综合监管配套体系,激发体育社团活力,促进社团依法规范运作。(省体育局、省民政厅、省体育总会)

23.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拓展延伸。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各市、县(市、区)覆盖延伸,鼓励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团体、俱乐部、健身团队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在建立健全农民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基础上,注重发展群众广泛参与的运动项目协会,关注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给予相关政策支持等。发挥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办好规范合理、覆盖全省、城乡贯通的赛事活动。(省体育局、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总会)

八、体育信息化行动

24.加快体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准确把握信息化建设需求,制定并实施“十四五”体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稳步推进基础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完善体育信息化管理体系。加强体育信息资源归集,依托政务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核心数据的集中、规范、整合,信息资源互联互通。(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务办)

25.提升体育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大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在健身、娱乐、休闲、消费等体育产品及服务领域的应用。支持引导设区市根据本地区规划和服务内容建设符合自身实际的体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体育场馆预订、健身场所查询、在线健身指导、健身处方等服务。推行全方位、全过程健身活动管理,为体育惠民提供更加有力的信息化支撑。推动智慧体育场馆建设。(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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