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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函[2016]35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深入开展城镇节水工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城市水生态,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2016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5月15日至21日)的主题是“坚持节水优先,建设海绵城市”。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提升城市节水理念

推进城镇节水,建设海绵城市,一方面可以减少水资源消耗,有效缓解供水压力,另一方面可以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有效增加城市河湖水系雨水及再生水补水,对于改善城市水生态、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城市节水理念提升到关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

二、全面部署,加大宣传力度

举办启动仪式。各地要至少选择1-2个城市在5月15日举行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启动仪式,营造宣传周活动的热烈气氛,提升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促进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有序推进节水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节水与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营造全社会节水氛围,普及节水知识,倡导科学用水,鼓励公众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突出宣传节水型企事业单位、小区,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市节水工作。

强化宣传工作组织领导。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节水)主管部门要指导城市抓紧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宣传活动。城市节水管理部门要发挥好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落实好节水宣传周各项活动。

三、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

各地要以宣传周为契机,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指导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城市节水评价标准》(gb/t51083-2015)i级开展对标自查,并在城市自查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本省(区、市)的城市节水工作推进计划。一是强化规划对节水工作的引导,通过城市总体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市政公用设施,落实节水要求,做好城市节水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二是加快城市节水相关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推进城市节水综合改造,严格控制供水管网漏损,推动建筑中水回用和污水再生利用,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三是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全面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建设活动。四是要充分发挥节水管理机构的作用,抓好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三同时”制度等城市节水制度和措施落实,强化日常管理。五是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抓好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绿地,加快推进河湖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让老百姓切实感受海绵城市建设成效。六是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合同节水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节水及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我部将组织中国建设报等媒体进行宣传。请各地将有关节水及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审核汇总,及时发到指定邮箱,我部将择优组织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徐慧纬 牛璋彬

电 话:010-58934352,58933821

邮 箱:chengshui@mail.cin.gov.cn

附件:2016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4月15日

 

附件

2016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

1.坚持节水优先,建设海绵城市

2.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全面建设节水城市

3.全面推进城市节水,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4.建设国家节水城市,推进节水综合改造

5.强化节水综合改造,提升城市用水效率

6.建设节水型城市,促进可持续发展

7.推进污水再生利用,改善城市水系生态

8.集雨水资源,建海绵城市

9.建设海绵城市,促进生态文明

10.建海绵城市,兴生态节水

11.节约用水建“海绵”,青山绿水连碧天

12.节水“三同时”,你我来支持

13.建设海绵城市,找回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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